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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8月10日拍卖活动得主由第1名滑落到第2名。 [打印本页]

作者: 冰冰    时间: 2010-8-11 12:02
标题: 8月10日拍卖活动得主由第1名滑落到第2名。
8月10日现金拍卖LENOVO 三星原装拆机2G DDR3内存条活动已经结束。获得者以380元的价格拍得该物品,但是经过沟通了解,该客户并不想要该内存,由于拍卖活动的规则出现了一些BUG,导致了该活动出现了一些问题。现在经公司商议决定,临时添加出台政策(以后拍卖活动都会有这条规则):凡是拍卖活动中,第一名最高积分或现金得主如果拍得物品后表示不需要该物品或者是7天内没有和拍卖社区工作人员联系的,视为弃权或故意扰乱游戏处理,并暂停当事人三个月的VIP使用权!奖品由第一名滑落到第二名得主,如果第二名得主也不需要该物品或者7天内没有和拍卖社区工作人员联系,则拍卖物品自动流产,不再下滑。该新规则从8月10日的拍卖活动起生效。所以8月10日现金拍卖LENOVO 三星原装拆机条2G DDR3内存最新得主是,论坛ID:energe,以290元现金拍得该活动物品。
      本次拍卖活动规则确实有BUG,我们深表抱歉,看到那么多的VIP黑友出谋划策我们深感欣慰,也表示对大家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我们在成长中磨练,在磨练中成长,对我们的工作有任何的建议和意见都可以提出来,咱们一起讨论、研究,建设好我们的大家园,也希望大家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我们努力做得更好!

请拍卖得主:[attach]78546[/attach]7天之内与我联系,QQ:757348311   TEL:15823550312
作者: 黑猫    时间: 2010-8-11 12:05
51IBM社区一切为客户着想。。
作者: 韩瑜    时间: 2010-8-11 12:06
板凳
作者: candy    时间: 2010-8-11 12:06
加油
作者: shawonline    时间: 2010-8-11 12:08
=.=#.......
作者: 黄进    时间: 2010-8-11 12:14
大家多多支持
作者: chr213    时间: 2010-8-11 12:16
处罚太轻........
作者: 黑猫    时间: 2010-8-11 12:18
据消息称,该VIP已经取消VIP资格和永久取消拍卖资格了。
作者: sxpdwzs    时间: 2010-8-11 12:20
对参与拍卖的大家 明显的不公平。。。。
作者: sxpdwzs    时间: 2010-8-11 12:25
据消息称,该VIP已经取消VIP资格和永久取消拍卖资格了。
黑猫警长 发表于 2010-8-11 12:18

好象没有。。。。。。。
作者: bbbb_1984    时间: 2010-8-11 12:31
290一下到380
如果心里价位是290到380之间呢?直接就放弃出价了
给第二名,公平么?
作者: 黑猫    时间: 2010-8-11 12:35
回复 11# sxpdwzs


    肯定会有的。。
作者: bbbb_1984    时间: 2010-8-11 12:45
请回答我的问题!
而且 规则中完全没有说过第二高者得
作者: zhanglei210000    时间: 2010-8-11 12:46
三个月VIP禁言处罚太轻,建议直接取消VIP资格,另外出价之后不想要的话,可以在至少在拍卖结束前3个小时,在拍卖贴后跟帖说明
作者: sxpdwzs    时间: 2010-8-11 12:55
290一下到380
如果心里价位是290到380之间呢?直接就放弃出价了
给第二名,公平么?
bbbb_1984 发表于 2010-8-11 12:31

说不公平 就在这里。。。。。。
作者: zhanglei210000    时间: 2010-8-11 12:57
290一下到380
如果心里价位是290到380之间呢?直接就放弃出价了
给第二名,公平么?
bbbb_1984 发表于 2010-8-11 12:31



    这次的拍卖目前也只能这么解决了,但是呼乱叫价的VIP一定要得到严惩才行,强烈要求取消其VIP资格,以后也是如此,扰乱拍卖者一律取消VIP资格,永不恢复,以儆效尤!如果只是禁言3个月,bug依然存在,论坛这么多VIP,保不齐每次拍卖都出现一个,禁言三个月就禁言三个月好了,肯定有觉得无所谓的VIP,这样拍卖秩序依然混乱。
作者: bbbb_1984    时间: 2010-8-11 12:59
我觉得更好的办法是 290的喊价继续有效,380的那个当然无效了,然后延长拍卖时间,到今天晚上22:30
作者: 黑猫    时间: 2010-8-11 13:00
禁止3个月VIP资格···但是已经永久禁止参加拍卖活动了哦。。
作者: zhanglei210000    时间: 2010-8-11 13:00
另外,脆脆十分质疑上次的硬盘托架拍卖,是否真的有人以高出市场价格的100RMB购得,拍到的哥们儿几乎没有积分,请徐成版主给予解释,或者开帖公布!
作者: 黑猫    时间: 2010-8-11 13:01
290一下到380
如果心里价位是290到380之间呢?直接就放弃出价了
给第二名,公平么?
bbbb_1984 发表于 2010-8-11 12:31



    我们会酌情处理相关问题和BUG···完善活动规则。
作者: fhuolive    时间: 2010-8-11 13:05
请用文明用语
作者: fhuolive    时间: 2010-8-11 13:05
这次是因为energy的发言造成的
所以以后文明发言,发言不文明的建议管理员踢出论坛
作者: bbbb_1984    时间: 2010-8-11 13:07
这次是因为energy的发言造成的
所以以后文明发言,发言不文明的建议管理员踢出论坛
fhuolive 发表于 2010-8-11 13:05



   这个我也支持就冲那发言,没个处理结果么?
作者: baden    时间: 2010-8-11 13:10
这个我也支持就冲那发言,没个处理结果么?
bbbb_1984 发表于 2010-8-11 13:07



    支持文明发言,骂人的本人觉得应该给予一定的处罚,比如扣分,降级
作者: bbbb_1984    时间: 2010-8-11 13:12
支持文明发言,骂人的本人觉得应该给予一定的处罚,比如扣分,降级
baden 发表于 2010-8-11 13:10



   现在的结果是 骂完人 激出一个恶意抬价的 让290-380之间的用户全都闭嘴了 然后他290拿到了内存
作者: zhanglei210000    时间: 2010-8-11 13:13
现在的结果是 骂完人 激出一个恶意抬价的 让290-380之间的用户全都闭嘴了 然后他290拿到了内存
bbbb_1984 发表于 2010-8-11 13:12



    确实。。。有欠公允~建议此次拍卖明天以290起价重新开拍~
作者: baden    时间: 2010-8-11 13:17
那就建议冰冰流拍吧。
我觉得最好重拍
大家都好
说句公道话,此事由于energy发言不当而起,重拍对谁都公平
作者: 黑猫    时间: 2010-8-11 13:47
哈哈。。。要不要开个帖子投票?
作者: hbxf1119    时间: 2010-8-11 15:36
还是别了,
他那么想要。
何必呢,
这个世界本来就没有绝对的公平,
更何况是论坛。
作者: bbbb_1984    时间: 2010-8-11 17:20
恩恩,以后大家知道怎么拍卖了吧?多琢磨琢磨规则,终究会有漏洞的,然后就都说 算了算了
作者: fhuolive    时间: 2010-8-11 17:24
唉。。。。。。。。。。。这世道啊~~~~~~~
作者: bbbb_1984    时间: 2010-8-11 17:27
反正这事就这么不了了之的话,那就真跟足协一样了
大家散了吧
散了散了
作者: chr213    时间: 2010-8-11 20:46
谁跟哥哥抢,谁就是狗!!!!!!!!

energy确实有点恶语相向
建议本期流拍
作者: energe    时间: 2010-8-11 21:21
我叫energe
我首先澄清一下
各位可能不知道。。。。。
说的那句话,在我原来的那个环境,这句话根本引不来大家的愤怒
我和我的同学经常这样开玩笑,谁做不到什么事,谁就是狗,我们经常这样说
可能说习惯了,这个是我的错。。。。
但是有些人说我骂人,我就真的很想不通了。。。我谁也没骂,是有些人自己太激动了。。。。
我言语确实不当,但是我绝对不承认我是在骂人。
东西我需要的,但是如果有人有异议,我愿意转让这次拍卖所得权!!!!!!!!!
作者: ly2580    时间: 2010-8-12 10:02
这样很好啊
作者: 冰冰    时间: 2010-8-12 10:59
活动不会不了了之·我们会处理此事· 感谢大家的支持
作者: rason1981    时间: 2010-8-12 13:49
本帖最后由 rason1981 于 2010-8-12 13:55 编辑

还有这样恶意拍卖捣乱的啊!应该从严处罚!
楼主,还有一个建议:以前北京区出现过类似恶意拍卖捣乱的,不是拍了不要,是拍到以后,编辑自己拍卖的帖子,把出的拍卖积分删掉,以此达到捣乱的目的。至于是谁我就不说了,前几楼中就有那个人。
建议楼主以后出现这样的:拍卖得到标的---之后在拍卖结束以后,编辑删除拍卖出分出钱,这样的恶意捣乱者,同样也给予类似的相应严厉处罚,杀一儆百!
个人建议,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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