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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IBM/Lenovo ThinkPad国际保修条例(4) [打印本页]

作者: 精英猛女    时间: 2006-7-31 10:03
标题: IBM/Lenovo ThinkPad国际保修条例(4)
您的附加责任
在 IBM 或转售商更换机器或零部件之前,您同意拆除保修服务以外的所有功能部件、零部件、可选部件、改动部件和附件等。
您还须同意:
1. 确保更换零部件时,不存在任何阻止机器更换的法律责任或限制;
2. 如机器非您所有,向机器的所有者取得让 IBM 或转售商修理机器的许可;并且
3. 如适用,在服务提供前:
a. 遵循 IBM 或转售商提供的请求服务的步骤;
b. 备份机器内所有程序、数据和储备或确保其安全;
c. 提供 IBM 或转售商自由、安全地进入您的工作场所的充分权利,使其可履行其义务;及
d. 向 IBM 或其转售商通报机器位置的变更。
4. (a)确保在技术上可能的范围内从机器上删除有关已识别的或可识别人员的所有信息(“个人数据”),
(b)如 IBM 或转售商认为是履行其在本有限保证声明下的义务的需要,则允许 IBM、转售商或 IBM 供应商代表您处理任何余留的个人数据(这可能包括将您的机器发运到全球其
他的 IBM 服务地点以进行此类处理),并且
(c)确保此类处理符合适用于此类个人数据的任何法律。

责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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